各院(系):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经研究决定,院(系)在研究生研究环节考核(含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可发放酬金,发放标准如下:
1.博士生研究环节考核
每位答辩委员答辩费不低于120元;
答辩秘书劳务费不低于 80 元。
2.硕士生研究环节考核
每位答辩委员答辩费不低于100元;
答辩秘书劳务费不低于80 元。
上述为最低酬金标准,各院(系)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本院(系)实情的酬金标准,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此类酬金最高标准应不超过院(系)制定的学位论文答辩酬金标准。
相应考核结束后,须填写《研究生研究环节考核酬金发放审批表》(详见附件)完成财务报账流程。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