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原则
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密切结合行业需求,应以提升研究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强化研究生研究性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胜任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有别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2. 本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认真总结本专业领域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标准进行修订。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般应按照专业领域进行修订。对工业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软件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培养方案,由牵头申报单位组织相关院系统一修订。
4.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必须包括培养目标、领域方向、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等内容。
5. 领域方向的设置应可能与职业、行业对应。领域方向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为3至6个方向。
6. 学习年限统一为:“学习年限一般为XXX年”,其中XXX为“关于公布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学制调整方案的通知” (校研〔2012〕7号)公布的学制。
7.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向导,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培养和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应有培养实践能力的实验、设计和调查分析课程。
8. 应明确实习实践环节应达到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9. 应对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学位论文的指导与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应作出具体规定,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二、修订范围
除医科以外的所有专业硕士学位领域。即工程硕士(24个领域)、风景园林硕士、艺术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教育硕士(含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会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硕士。
三、本次修订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对所有专业学位领域,“外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必修课。“外语”可根据培养单位的需求,结合学校外国语学院的开课情况确定语种。
2. 工程类参照工程领域模板进行修订,经管类参照经管类模板进行修订,人文社科类参照人文社科类进行修订。
3. 结合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学位标准,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制定培养方案。
附件: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工程领域模板)
2.经管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3.人文社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华中科技大学
2013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fj.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