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推荐人员名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5 点击量: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推荐人员名单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选拔原则与具体要求,经个人申请、导师及院(系、所)遴选推荐,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联合培养通过的推荐名单公布如下,相关同学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要求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严格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上传相关材料。校内推荐名单如下:

申请留学类别

姓名(中文)

所在院系

联合培养

王超

材料学院

联合培养

彭望

机械学院

联合培养

范学鹏

计算机学院

联合培养

罗小娟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严琦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魏涵

药学院

联合培养

崔鹏飞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刘阳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崔岚

土木学院

联合培养

陈海宝

计算机学院

联合培养

李慧淑

物理学院

联合培养

杨杰

化学学院

联合培养

李帅

材料学院

联合培养

周何乐子

材料学院

联合培养

孙虎

机械学院

联合培养

李佳

土木学院

联合培养

熊春艳

材料学院

联合培养

许春燕

计算机学院

联合培养

黄涛

机械学院

联合培养

谭媛

材料学院

联合培养

李东方

电子系

联合培养

刘晋东

电子系

联合培养

程用志

光电学院

联合培养

林颖

建规学院

联合培养

孔德进

国家光电

联合培养

宋勃升

控制系

联合培养

骆伟

光电学院

联合培养

王晓

数学与统计学院

联合培养

吴杰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桂娟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陈玉芳

基础医学院

联合培养

夏芸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黄平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唐尧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张韦

公管学院

联合培养

程凯

经济学院

联合培养

田博文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雷志春

法学院

联合培养

张启峰

数学与统计学院

联合培养

向森

电信系

联合培养

缪巍

环境学院

联合培养

梅道锋

能源学院

联合培养

章国勇

水电学院

联合培养

杨洋

电信系

联合培养

孙逸

光电学院*

联合培养

黄婷

光电学院

联合培养

黄山林

数学与统计学院

联合培养

朱仲书

光电学院*

联合培养

雷晓艳

新闻学院

联合培养

钟林

哲学系

联合培养

胡泽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李雅楠

公管学院

联合培养

胡雪君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郭倩雯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王祖林

教科院

联合培养

盛石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杨菊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谭晓晟

基础医学院

联合培养

张秋佳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吴川清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卢瑶

药学院

联合培养

杨强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常剑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童伟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顾超成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曾晨欣

哲学系

联合培养

周兴驰

管理学院

联合培养

张美莲

公管学院

联合培养

陈丽娟

土木学院

联合培养

杨雨晨

材料学院

联合培养

宋涵

机械学院

联合培养

尹洁云

公卫学院

联合培养

吴芳琴

协和医院

联合培养

桂梦翠

同济医院

联合培养

张艳丽

同济医院

以上名单为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人员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会公布最后录取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内容的,我校按自动放弃公派出国推荐资格处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填写说明:单位名称填: 华中科技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研究生院 联系人: 尹红云 电话: 02787542852 传真: 02787542852 电子信箱:

yinhy@mail.hust.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 430074

附: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3315

201212

各院(系、所)教授、辅导员,指导或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20131

申请人在学校HUB系统中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表格的填写

2013228日前

申请人经院(系、所)同意后将HUB系统中“国家建设高水平项目”申请表(校内版)打印三份,交给院(系、所)负责研究生教务的相关老师

201336日前

院(系、所)负责研究生教务的相关老师对报名出国学生进行汇总、排序(在HUB系统中)后,由院(系、所)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办公室

2013320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布校内推荐名单

2013320日至42

通过学校评审的同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填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一式一份,并将其他纸质资料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查用)直接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办公室

201345日左右

研究生院将学生资料上报留学基金委

附: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