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3〕22号
学校各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逾期两周者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2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黄蔚1人,2013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谢鹏飞等12人、硕士研究生王根等49人,因各种原因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经研究,决定取消其入学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取消入学资格的人员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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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入学资格的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