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强度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博士生:
为进一步促进在校博士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学校决定提高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强度,即从原校研〔2009〕1号文规定的出席在亚洲召开的会议资助6000元,非亚洲地区资助10000元,提高到新文件校研【2010】3号文规定的亚洲会议资助12000元,非亚洲会议资助16000元。
希望所有在校全日制博士生认真阅读理解校研【2010】3号文精神,踊跃投稿国际重要会议,积极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校研〔2010〕3号文规定办理。
希望各院(系、所)和各位博士生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