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12 点击量:

研字[2008]9

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所):

按照学校2008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启动并完成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现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应按照《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研[2008]9 号)的要求进行。

二、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组织好此项工作。要求成立以主管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59人组成),全面负责修订工作。各学科(专业)(博士点或硕士点)应成立专业培养方案工作小组,跨院(系、所)的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调研、修订及完成修订初稿。

三、修订培养方案的工作日程

514516: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51966:各学科点讨论,提出初稿。

69620:各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通过。

624前:各院(系、所)须将已讨论通过的培养方案正式稿送交研究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培养方案电子版发pyc@mail.hust.edu.cn

四、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样本

OO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方案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00八年五月九日印发

附件下载: 研字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