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08]9号
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所):
按照学校2008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启动并完成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现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应按照《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研[2008]9 号)的要求进行。
二、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组织好此项工作。要求成立以主管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5至9人组成),全面负责修订工作。各学科(专业)(博士点或硕士点)应成立专业培养方案工作小组,跨院(系、所)的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调研、修订及完成修订初稿。
三、修订培养方案的工作日程
5月14日—5月16日: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5月19日—6月6日:各学科点讨论,提出初稿。
6月9日—6月20日:各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通过。
6月24日前:各院(系、所)须将已讨论通过的培养方案正式稿送交研究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培养方案电子版发pyc@mail.hust.edu.cn。
四、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样本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方案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00八年五月九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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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字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