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起,我校部分院(系)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高水平学术论文的产出,率先在院(系)内部制定了本院(系)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这些院(系)无一例外,均提高了论文发表的质量要求,有条件地降低了数量要求。这些院(系)的做法均得到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规定,除执行学校现有规定外,也可以按以下规定执行:即一名博士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4.0,两名博士生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6.0、三名博士生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9.0,均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物理系规定,自2008年3月起,全日制博士生申请答辩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发表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4.0或多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4.0;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一篇在国外SCI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
化学与化工系规定,从2005级全日制博士生开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且均被SCI收录;或者发表影响因子大于3.0的学术论文一篇。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要求,从2007级全日制博士生开始,力学学科至少发表2篇SCI论文和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论文和2篇权威期刊论文;土木学科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和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EI论文(本校刊物只能计算1篇)和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英文期刊论文(必须为EI收录或SCI收录)和2篇权威期刊论文。管理学科至少发表3篇权威期刊论文(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只能计算1篇)。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满足上述条件申请答辩时,必须有1篇英文论文在英文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收发表。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规定,从2007级全日制博士生开始,申请答辩前,首先要达到学校发表论文的要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篇SCI,2篇核心期刊及以上;或2篇EI(其中1篇必须在期刊上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3篇权威期刊(华中科技大学学报按1篇计算)。
基础医学院规定,自2008年起,博士生(含非全日制)须在影响因子1.0以上(含1.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以上所说的论文均指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博士生培养质量,适应我校建设高水平一流大学的需要,学校近期将修订现有规定,提高对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要求。在学校规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由各院(系、所)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学科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
(学位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