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课内容为本学年内研究生准备选修的研究生课程(具体课程请网上查阅)。
2、 选课必须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所选课程必须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课程部分)”相一致。
3、 选课基本信息:选课网址见下面或由研究生院主页进入;选课登陆帐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姓名,密码可修改,建议尽快修改密码;网上选课时间安排:9月3日至7日,为减轻系统负荷,对院系分时段开放选课系统;选课结果核查:9月8日至10日,请研究生同学务必上网核查选课结果。主校区选课网址:http://202.114.15.250,医科选课网址:http://202.114.15.251
4、 各院系选课时间安排::9月3日 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源学院,电气学院,力学系,交通学院。9月4日 生命学院,电信系,光电系,软件学院,控制系, 电子系,图像所,计算机学院,建规学院,激光院。9月5日 土木学院,环境学院,水电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中文,政教,哲学,历史,法学院,社会学系,公管学院,外语系,教科院,新闻学院。9月6日、7日 医科研究生,其它尚未选课研究生9月8日至10日 全校研究生查询核对选课结果
5、 课程编码规则、学生所在院系代码、公共课课程代码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处主页“选课信息”查询。选课前请注意查看研究生院培养处主页“选课信息”栏目,核对所选课程开课时间有无变化。
6、 选课的同学务必在2007-09-07—2007-09-10在网上核实选课结果,若与实际选课不符,请及时修改选课结果。2007-09-10后不再办理选课事宜。请各院系老师、教务员、研究生配合作好此次选课工作。
7、 特别注意: 研究生公共课选课不修(包括以选修课名义选修),成绩以零分计入成绩档案;不选课修课,成绩无效。
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