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围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6年全体会议提出的“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全面育人观,现需在全国培养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拥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并能够结合不同工程领域的实际,承担《工程伦理》课程教学的优秀师资。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全国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班拟于2017年5月14日开班。院系可推荐相关教师参加,报名和学习事宜由教师自行安排(详见附件中《工程伦理报名通知》)。教师报名前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提交附件中《工程伦理报名承诺书》并完成承诺事项,可由研究生院报销相关培训、住宿和差旅费用,否则本次学习相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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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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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报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