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11〕15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研字〔2014〕1号)文件(见附件1、2)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17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参加补考的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与审核
个人向导师提出毕业考核申请(截止2016年12月2日),导师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附属医院研究生科审核(截止2016年12月7日)。附属医院研究生科上报材料(截止2016年12月23日)医学研究生处审核,于2017年1月14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同意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
2、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申请参加考核人员须填写个人考核申请表(见附件3、4),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②《临床能力培养手册》;
③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复印件)。
附属医院完成材料审核后,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表、相关材料(执医证只送复印件)及汇总名单(见附件5、6)上报医学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3692914,联系人:贾记锋);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jf@mails.tjmu.edu.cn。
3、临床能力考核安排
2016年11-12月,完成考核专家推荐和考核命题工作。
2017年1月放寒假前,
完成考核专家培训工作和考核相关的准备工作。
完成考核申请者资格审查工作。
2017年2月,完成< 专业理论>和< 专业外语>的考核工作。
2017年3月,完成< 临床诊疗能力>和< 临床技能>的考核工作。
公布全部考核结果,发放成绩单
2017年5月,安排重审和补考事宜。
三、工作要求
全校统一的毕业考核是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工作中重要内容之一,是检验培养合格、优秀人才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作为是优质生源选拨即临床转博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申请表(博士)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申请表(硕士)
附件5:2017年审核同意参加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人员汇总表(博士)
附件6:2017年审核同意参加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人员汇总表(硕士)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2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下载:
3附件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办法
附件下载:
4附件3-4 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阶段考核申请表
附件下载:
5附件5-6 2016年申请参加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阶段(毕业)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