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级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08 点击量:

全校各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逾期两周者或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14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容婷等2人,2015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马世伟等3人,2016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宣玲玲等22人、硕士研究生武国芹等28人,因各种原因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附件:2016级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人员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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