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各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的实施办法》(校研〔2014〕7号)有关精神,2014年聘24名教授为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为保证责任教授工作落实效果,现将对受聘责任教授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责任教授将予延聘。请相关责任教授及所在院系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工作总结表” 并将填好的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10室。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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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责任教授工作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