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将开展一轮项目补充申报,并调整获批项目人员申报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项目补充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补充申报。各学院可补充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其年度可申请项目总数,已获批的2020年创新项目占用各单位年度可申报项目名额,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上2020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中明确的4个专项执行。
二、请各学院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于3月6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为确保获批项目人员及时派出,2020年人员申报时间统一调整为2020年5月20-25日(第一批)和2020年10月20-25日(第二批)。请各单位据此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和网申工作,并分别于5月30日和10月30日前提交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材料。
四、其它有关事宜请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上2020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创新项目工作组
联系电话:010-66093974/66093556
Email:cxxm@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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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电话:87557421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