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攻读学位和部分专项项目)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全校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选拔原则与具体要求,经个人申请、导师及院(系、所)遴选推荐,学校研究生院经过评定,现公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学位和专项)的拟推荐人员名单。
学号 |
姓名 |
***5865 |
张思佳 |
***5953 |
杜雅丽 |
***3927 |
杨钊 |
***6235 |
张顺然 |
***6461 |
吴思思 |
***6313 |
容妍 |
***5752 |
王缓 |
***5742 |
牟泓蓓 |
***5299 |
魏思婷 |
***0068 |
王晶 |
***1942 |
谷兆瑞 |
***1982 |
余盼莉 |
***1603 |
王铭杰 |
***1136 |
张瀚月 |
***0498 |
聂煜峰 |
***0512 |
孙晨 |
***0563 |
姚磊 |
***0616 |
裴建华 |
***0885 |
刘承鑫 |
获得学校推荐的相关同学须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时 间 |
内 容 |
即日起至3月28日 |
通过学校评审的同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填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生成“留学生号”后,申请人打印出申请表(一式一份) |
2023年3月30日 |
国家系统中的申请表和其他纸质证明材料(邀请信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用夹子夹好直接由学院教务员老师交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办公室。 |
本次公布的名单为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人员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会公布最后录取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内容的,学校按自动放弃公派出国推荐资格处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填报说明: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所有内容必须与上报校内评审时研究生信息平台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系统时,还应注意:单位名称填: 华中科技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研究生院 联系人: 尹红云 电话: 027,87557421 传真: 027,87557421 电子信箱:yinhy@hust.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 430074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