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一轮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现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1.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应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是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此前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的成果应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本次校级成果申报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连续三年直接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5.每位完成人仅能作为一项成果的主持人。
三、材料填报与提交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优秀的,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集中力量、集中谋划,鼓励跨单位、跨学科协作谋划,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材料,完成相应的前置申报程序:
1.单位内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和谋划,确定申报项目清单,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
2.项目申报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含成果总结、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等)(参考附件3);
3.对成果申报人进行政审,并填写完成人政审表(附件4)
2025年9月10日前,需提交附件1-附件4对应的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电子版本打包压缩后,按照“申报单位+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进行命名,并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xms@hust.edu.cn;纸质版本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311办公室)。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徐老师 87542552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书
3.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书附件
4.成果完成人政审表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