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教〔2015〕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将对获得2023、2024年度研究生相关高水平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具体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1. 对照校教〔2015〕2号文件的相关奖项内容(主要是第五条课程建设奖、第六条项目及平台建设项目奖),成果获得者向所在院系申请并提交获奖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在相关材料上签字)。
2. 院(系)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15日前将审核无异议的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包括申报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申报表电子版发xms@hust.edu.cn。
3.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报送获奖成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7542552
附件:2023、2024年度研究生高水平教学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