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课程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要求,现就2023年立项研究生实践课程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立项实践课程(见附件1)须提交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各课程负责人于6月7日前将中期进展报告经所在院系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10室)。请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质量,确保按时完成课程结项验收。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