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2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223号)第十条、三十六三十七十八条有关规定,我校各相关院系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发送了《最长学习年限退学处理告知书》,部分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也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现拟对部分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522-2023531

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诉。

公示结束后,视为《最长学习年限退学处理告知书》已送达,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无异议。

附件:超最长学习年限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3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