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及新生入学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2 点击量:

各相关院(系、所):

依据国务院学位办、湖北省学位办相关文件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校研[2005] 20)”(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及新生入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院(系、所)依据研究生院“关于报送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材料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于420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学校及省学位办将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审批。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材料审批合格的院(系、所)方可启动2012年招生工作。招生工作要点:

1)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积极组织优秀生源;

2)根据生源情况,联系研究生院,申请新生学号;

3)组织新生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A4纸),一式两份,一份留相关培养单位,一份交研究生院存档;

4)将新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A4纸)订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最后一页,证书原件审核人应在复印件上签上姓名和日期,确认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5)完成新生报名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3、未履行办班手续的院(系、所),只允许接收零星在职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且其课程完成形式必须与同专业在校硕士生同堂学习并同堂同卷考试。零星人员入学程序与课程进修班相同。

4、请各相关院(系、所)将2012年春季招生材料(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新生报名名册(签字盖章)、电子版数据库及报名费等)于515日前交研究生院310办公室(联系人:雷军红,联系电话:87557879,电子邮箱pyc@mail.hust.edu.cn)。

5、各相关院(系、所)完成以上工作后,研究生院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校研[2005] 20)

2、关于报送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材料的通知

3、华中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研究生院

2012410

附件下载: fujian.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