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2〕33号
为了促进研究生教育由“规模发展”向“质量提高”转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学科建设导向
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应有利于优化学科布局,促进学科建设上水平。
2.创新研究导向
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以创新研究为导向,应有利于人才培养与科研相结合,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
3.培养质量导向
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以培养质量为导向,应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向师资质量好、生源质量好、培养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研究水平高的院系与多学科交叉平台倾斜。
二、分配方案
1. 学科大类的划分及计划比例
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将分属11个学科门类的招生单位分为4个学科大类,即理科院系、工科院系、医科院系和人文社科院系,各学科大类的招生计划占总分配计划(专项计划除外)的比例分别为理科院系15%、工科院系40%、人文社科院系15%、医科院系30%。各学科大类所属的招生单位详见附件1。
2.各招生单位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标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及权重分别为师资质量(30%)、学科质量(20%)、科研质量(35%)、培养质量(15%),二级指标名称及权重见附件2。
3.计算公式
设一级权重为 ,二级权重为 ,x学科大类博士生招生计划为 。x学科大类中第y个招生单位的二级指标原始值为 ,x学科大类中第y个招生单位的第i个一级指标中的所有二级指标加权值之和为
。
二级指标指数化处理,x学科大类中y个招生单位在本学科大类内部的第i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指数份额为 ,份额之和为1,即
(n为x学科大类中招生单位的数量)
x学科大类中第y个招生单位在第i个一级指标中取得的招生计划为 ,x学科大类中第y个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为
4.国家专项计划和学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按教育部下达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为准执行。学校专项计划设创新平台博士生招生专项计划200名,主要用于光电国家实验室、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创新研究院、新引进人才、新增学位类型等。
三、工作流程及规定
1.每年六月,研究生院下发制订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布置次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制订工作。
2.招生单位提交经各职能部门审定的《 年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基础数据表》(附件3)。各项数据以招生计划制订当年的教师人事关系所在院系、学生学籍所在单位为准进行统计。
3.研究生院进行数据汇总,按本办法提出各招生单位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校长办公会审定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将招生计划下达给各招生单位,编制下一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5.招生录取时,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的调整。一般维持各学科大类招生计划不变,各学科大类内部各单位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学术道德情况、院系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整。
6. 录取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各招生单位及各导师的招生录取数交财务处,作为成本分担的依据。
四、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学科大类的划分及计划比例表
2.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标体系表
3. 年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基础数据
附件下载:
招生计划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