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9 点击量:


根据《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管理有关工作说明》,学校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工作有重大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在同力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 向学校提出论文答辩资格申请。提交申请时,系统将自动审核申请人的申请年限、全国统考合格情况、已修学分,只有上述3个条件都满足时才能向学校提交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申请提交后学位办将结合本单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进入论文准备及答辩环节。

2.未在同力信息平台注册及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的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www.chinadegrees.cn) 实名注册个人账号,按要求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张贴及学位授予信息备案),使用所注册账号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并到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字确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等,接受资格审查后按上述第一条要求提交论文答辩资格申请。

研究生院

2013128

附件下载: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