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1 点击量:

学校各院系:

现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见附件)。请各院系根据本单位条件,按照文件规定,组织相关行(企)业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院系评审,上报研究生院院系评审工作报告,及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2)。所有材料均需纸质与电子版一份。研究生院将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学校评审工作。

研究生院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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