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申报研究生工作站及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5 点击量:

鄂教研函〔2015〕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及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抓手,探索产学研协同培养机制,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我省2015年申报研究生工作站及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2015年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及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具体工作要求及相关报送材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申报研究生工作站及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研函〔20142)进行申报。

二、报送时间:申报研究生工作站的高校请于710日前提交《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和《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报省教育厅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710日前上报2015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湖北省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报告表》,实践活动结束后,请于918日前填写《湖北省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表》。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特别说明:今年省属高校可以申报2-3个工作站;根据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省级财政资金仅用于资助省属高校,不资助部委高校,部委高校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审核同意后授予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资助经费由各有关高校自行安排;对于研究生规模小,学位授权点少,且已有研究生创新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能够满足研究生教学实践的高校,建议少报或不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组织遴选和申报,确保申报质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8号教育厅1218室,邮编:430071,联系人:郑仟,联系电话:027-87328151,电子邮箱: hbsx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