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转发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5】30号,见附件)。请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撰写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专业学位办,逾期报送将无法上传申报系统。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