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学校督查室督办〔2014〕38号文,审计处提议对全校各类办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与清理。为此,研究生院决定对2012年元月—2014年12月我校各种研究生合作办学情况进行核查与清理,检查是否存在未经研究生院同意,院系自己与办班单位签署合同举办各种研究生班的情况。各院系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核查、清理工作。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核查后请认真填写附表,并于2014年12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附表、相关合同复印件交研究生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东七楼617办公室),联系电话87559923。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fujian.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