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生公寓一期分配搬迁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8 点击量:

关于博士生公寓一期分配搬迁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广大博士生:

为了改善博士生的居住条件,同时解决青年教师的周转房问题,经学校申报,教育部批准,我校于201210月开始启动博士生公寓一期建设,拟定于今年8月投入使用。

学校高度重视博士生公寓一期的分配搬迁工作,要求总务长办公室、后勤集团、华宏公司、研究生工作部、房产管理处研究商议,形成分配方案,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华宏公司制定搬迁入住方案。前期,通过校博士生会就博士生公寓一期装修、分配、命名等工作进行了相关调查。按照201455校长办公会的意见,综合学校整体发展需要、博士生现有住宿情况和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形成了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公寓一期基本情况

博士生公寓一期共四栋,每栋11层,共有1844个房间,其中单人间1760个,无障碍单人间44个,双博士夫妻间40个。除去工作用房,剩余可供分配的床位有1834个,其中单人间1754个,无障碍单人间44个,双博士夫妻间36个。

二、博士生公寓一期入住人员安排办法

综合考虑精密重力测量大科学工程建设和人才引进等学校发展战略,同时改善博士生居住条件,形成集中的交流氛围,本次博士生公寓一期将按照6个类型分两阶段进行安排。

第一阶段:因精密重力测量大科学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拆迁20栋家属区楼栋,同时需要征用非拆迁区域的住房安置教师。因此本阶段安排顺序如下:

I 类:住在拆迁区域的博士生;

II类:住在柏景阁的博士生;

III类:住在安置住房的博士生;

IV类:住在家属区其他区域的博士生;

V类:2012年及以前入学且暂住在硕士生宿舍的博士生。

以上五类直接搬至博士生公寓一期。前四类如有特殊原因而放弃入住博士生公寓一期,可选择入住家属区临时过渡房(临时过渡房由华宏公司按照房产处要求统筹安排,以相对集中居住进行调整)。临时过渡时间为半年,半年后必须搬离家属区,届时不再安排入住博士生公寓一期,由后勤集团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安排在其他住宿区域居住。

第二阶段:若第一阶段安排后博士生公寓有剩余床位,则根据房间数量进行第二阶段安排。

VI类:2013年博士入学且暂住在硕士生宿舍的博士生。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数和房间剩余数量统筹制定分配方案。

三、博士生公寓一期房间分配办法

以院系相对集中、男女相对分开为原则,由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根据院系入住名单提供房间号段,院系核准后安排房间号。

四、博士生公寓一期搬迁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718——830

下发搬迁通知,各院系统计前5类博士生搬迁情况,报宿管中心汇总

92

宿管中心公布博士生公寓一期房间剩余数量

93——96

VI类博士生向院系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院系汇总后报宿管中心

97——98

宿管中心公布第二阶段人员名单,制定实施分配方案

99911

宿管中心分配房间号段和安排人员名单,各院系报送房间号

912——921

入住博士生公寓一期人员搬迁

922924

华宏公司清理过渡房,公布临时过渡名单

925——930

入住家属区临时过渡房人员搬迁

五、其他事项

1、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搬迁完毕。未从家属区搬出的博士生临时过渡半年内必须搬出,由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安排在其他住宿区域居住。

2、博士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拟定为单人间2080/年,无障碍单人间2480/年,双博士夫妻间3480/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后期因毕业、退宿腾出的空余房间,再行制定分配方案。

4、搬迁入住的具体安排,物业总公司宿管中心、华宏公司将会在后期公布。

5、申请双博士夫妻间,需夫妻双方均为主校区全日制在校博士生。

附件1:博士生公寓一期入住名单公示汇总表(因涉及个人隐私,故公示时只含学号信息)

物业管理总公司宿舍管理中心

华宏公司

2014718

附件下载: 博士生公寓一期入住名单公示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