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高考〔2012〕6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我省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已经于2月20日开始,将于3月20日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1号文件、教育部学位中心[2012]14号、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1. 各学位授予单位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相关文件的工作部署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照片及指纹采集、资格审查、查看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报考资格等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予以督促检查。
2.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在2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开通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应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3. 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 [201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4.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5. 5月10日至5月27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其他事宜
1. 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负责与教育部学位中心及我院联系,请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负责人简况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分别传真至学位中心考试处及我院高考办。
2. 我省网上缴费支付平台将于3月10日开通,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4日,报名考生必须在此规定时间内通过支付平台交费,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3. 各学位授予单位须按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按时在信息平台上完成考生指纹、照片等信息的采集,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图像信息、指纹信息等准确无误。如因学位授予单位采集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学位授予单位负责。
4. 2012年我省全国统考考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
5. 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通讯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47号711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7
联 系 人:张惠
办公电话:027-68880269,027-68880270
传真电话:027-68880269
在职联考QQ群:43113686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