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次
星期
节数
课程名称
5周
周日、周六
(3月11、17)
1-8节
政治理论
6周
(3月18、24)
7周
周日
(3月25)
1-4节
政治理论考试(暂定,具体考试安排请于考试前留意网上通知)
8-10周
12周
14-17周
周六
(4月7、14、21、
5月5、19、26、
6月2、9)
英语
9-12周
(4月8、15、22、29
5月13、20、27
6月3)
高等工程数学
18周
(6月10)
英语考试(暂定,具体考试安排请于考试前留意网上通知)
5-8节
高等工程数学考试(暂定,具体考试安排请于考试前留意网上通知)
备注
第13周为学校考试周,周六周日各停课一次
说明
1.请各办班院(系、所)根据此课程总表,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将开课申请表、学员名单(成绩登记表形式)及协议书复印件交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和考试。逾期则推至下一学期。
2.上课时间和考试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总表时间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3.此课表为总表,具体安排由研究生院根据开课申请表确定后公布于网上,请各院(系、所)关注网上通知。
4.此课程总表每学期末通过网上发布给各院(系、所),各院(系、所)根据此表安排下一学期的课程。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