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附属医院聘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兼职管理秘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13 点击量:

为了做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我校成立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出台了《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重新修订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了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拟在附属医院聘请1-2名兼职秘书参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兼职秘书的具体条件如下:

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三年以上(含3年),年龄35岁以下;

2. 主治医师,主要参与临床医疗一线的工作,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

3. 有国外工作学习经历,对国际医学教育的特点有一定的了解;

4. 身心健康,热心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

 兼职秘书的工作按照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计算工作量。

有意向者,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交所在医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行政楼1楼119室)。截止日期:2011930

咨询电话:83692841 陈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1-9-13

附件下载: 聘请兼职秘书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