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
招生须知
华中科技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于2010年签订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工作。
一. 研究合作领域
以下是此计划开展合作的研究领域及两校团队负责人:
二. 申请资格
1. 2010年入学的华中大统招博士研究生;
2. 已修课程成绩符合要求;
3. 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最低英文水平要求:取得 (i) 托福考试(TOEFL)至少550分之成绩(即新托福考试至少79分),或(ii) 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总级别至少6.5,或(iii) 国家英语六级(CET-6)至少490分, 或(ⅳ)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的英语论文写作成绩合格。
三.申请程序
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仔细阅读及以英文填写「招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巳用信封封存的「推荐报告」(Referee’s Report)连同以下复印件于2011年5月31日前尽快经华中大相关院系交至相关华中大团队负责人(见上图)。
q 本科学位证和成绩单(请提供正式认证的英文译本)和华中大最近期之成绩单;
q 其他专业资格相关证书;
q 已发表论文的首页或已接受发表论文的录取通知书;及
q 英文水平考试的成绩单(如托福,雅思,国家英语六级或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的英语论文写作)。
相关团队填妥「团队推荐书」连同申请材料经城大团队负责人交至城大相关院系审核,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交至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
四.项目录取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须由双方老师共同参与。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书面通知申请者。
五.表格下载
招生申请表及(样本): 见附件
附件下载:
2010-2011报名表及报名表样本(4月12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