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的有关要求,请于3月31日前将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登记备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报,将不再受理。
上报材料包括《校内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审批表》(见附件)、《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见附件)、《招生简章》(见附件)、异地办班的还须附上《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各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O一 一年 二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