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为保证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全面有效开展,根据我校博士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管理办法》,现就申报第一批即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一、各承办单位在提交的申请书上须明确注明申请论坛的合作(协办)单位。并分别附有上述单位院长(系主任)的意见和盖章,缺一项不予批准。
二、论坛申请承办单位在申请书中简述的承办形式须体现学科的交叉性,即在邀请专家中要有合作(协办)单位(含本校及外校)的专家参与报告。并附有相关专家的简要介绍。
三、由于本论坛是以博士研究生为主的交叉学科创新论坛,故论坛申请承办单位在申请书中必须附有预邀请的相关院系及学校人数的大致比例。具体比例范围如下:
1.与会博士生比例:
(1)校内:承办单位的与会发言博士生比例范围:45%-50%;
合作(协办)单位与会发言的博士生比例范围:25%-40%。
(2)校外: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管理办法》,邀请国内不少于10所985、211高校的优秀博士生参与论坛,且每所高校提供1-3名学生免费参会名额,故校外与会博士生的比例范围:10%-30%。
2.与会专家比例:
(1)校内:承办单位的与会专家比例范围:35%-40%;
合作(协办)单位的与会专家比例范围:25%-30%。
(3)校外(含国外):邀请国外专家比例范围≥10%;
邀请国内985、211高校相关领域专家比例范围≥20%。
四、所有申请论坛名称的统一格式为:“XXX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
五、博士生交叉学科论坛的初审及联络工作主要由校博士生分会为负责,烦请各申请院(系、所)指定1-2名本院系博士生分会的成员进行固定联络与沟通。
六、对于已提交申请书的相关承办单位,如有上述疏漏,将派校博士生分会的专人向其通知。
七、其他具体事宜,请参阅《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管理办法》。网址:http://gs.hust.edu.cn/Cultivate/GsRule2010.htm
联系方式:
电话:左莹:18995620768;刘星:13871536811;胡丹丹:15907142584
E-mail:phdunion.hust@gmail.com
研究生院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