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于2009年12月签订的协议,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顺天达知识产权奖学金”,旨在激励知识产权学子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知识产权学习、科研或实践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生、博士生,专业不限。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休养和高尚的道德风范;
2、评奖当年成绩优良者。
三、申请者的选择条件
符合下列任选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
1、当年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者;
2、当年参加管理学院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异者;
3、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4、在知识产权学科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5、在知识产权宣传、咨询及其他社会实践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知识产权专业学习、科研、实践活动中取得其他优异成绩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五、奖学金标准
1、“顺天达知识产权奖学金”每年分设下列单项奖:
因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突出的“知识产权科研突出奖”;
因知识产权专业学习成绩优异的“知识产权成绩优异奖”;
因在管理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宣传及普及知识产权活动中做出贡献的“知识产权公益奉献奖”;
因参加管理学院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知识产权优秀新生奖”;
因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其他优异成绩的“知识产权优秀奖”。
2、奖学金数额:
以上各类单项奖每年设立1名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2名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3名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奖学金评定与发放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申请程序
1、申请者本人在
2010年
8月
10日
前按规定格式上报有关材料,基本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书(并附电子版)、论文、论著、发明专利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和原件(原件核对后立即返还)等;参与科研课题的证明材料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
2、申请书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院(系)盖章。
3、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申请人材料,按照申请者综合条件的高低确定奖学金初评名单。
4、初评名单9月上旬在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网站公示一周,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5、如公示期初评名单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于2010年9月中下旬在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网站确定并公布当年奖学金获得者,并召开表彰会。
七、评定委员会组成
主 任:张金隆
副主任:朱雪忠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朱雪忠 张金隆 余翔 周智娇
郑友德 袁晓东 金凌志
八、注意事项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视其造成的影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在非法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不予认定为研究成果,不予评分。
3、权威学术期刊的认定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2008年颁布的《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4、有关科研成果发表、出版的时间以及相关奖励的取得必须是在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且评奖所在学年度(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取得的成果。
5、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上报事宜
1、上报地址: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大楼317)
2、联系人:蒋逊明(副教授) 联系电话:13212713712
E-mail:jxm682000@yahoo.com.cn
3、相关材料及表格下载网址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
2010
年6月22日
附:“顺天达知识产权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下载: std.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