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全国联考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接受现场确认考生范围
1、报考我校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风景园林硕士(MLA)、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并且在湖北省参加全国联考报名考试的考生。
2、报考外省学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而拟在湖北省参加全国联考报名考试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地点
华中科技大学(珞喻路1037号)主校区工会教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逸夫科技楼东侧)。乘车至关山口站。
现场设置:验证处、缴费处、照相处、信息修改处、交表处
三、现场确认时间
7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注意: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四、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清晰身份证件复印件(A4纸)到现场进行确认。
因报名数据为集中批量传送,7月11日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在7月12—13日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现场报名。
1、考生在验证处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进行验证。
2、考生在现场报名点缴费处缴纳联考考试费,此费用系各报名点代收后上缴省级考试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考外省学校的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中职硕士考生专业基础或军事综合科目,按每门50元收取联考考试费,其余30元请自行交至报考学校。
3、考生本人凭《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在照相处现场照相。
4、考生核对信息。考生应认真检查并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和《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确认打印表中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若发现打印表中信息有误,在信息修改处由工作人员登记修改,考生认真核对打印表内容无误后签名确认。
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将签名后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清晰身份证件复印件(A4纸)交交表处,并在报名登记本上签名登记。姓名中有“?”出现的考生填写《姓名缺字登记表》;现场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保留,经考生工作单位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材料于复试前交至报考院(系、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与形式请与院(系、所)联系。
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6、考生于交表处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应综合考虑报考条件和考试时间安排等,理性选择,避免重复报考同一时段举行考试的学位类型。
3、准考证请考生于10月中旬后自行在湖北省报名网站(http://zzlk.hbee.edu.cn)下载。我校复试时将继续使用此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