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研究生网上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03 点击量:


各院(系、所):

按有关规定,2009级研究生将进入学习HUB系统进行网上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选课,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选课必须在导师或院(系、所)指导下,按照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进行。

研究生课程的编码规则为:***.500——***.799为硕士层次课程

***.800——***.999为博士层次课程

博士生选修跨一级学科课程,既可选本一级学科外的博士生课程(***.800——***.999),也可选本一级学科外的硕士生课程(***.500——***.799)。

特别注意: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时,应将硕士期间已修课程一并提交,但不用填写修课学期。

2制订培养计划及课网址:http://hub.hust.edu.cn或由学校主页进入HUB系统。

3为减轻系统负荷,对院(系、所)系分时段开放HUB系统。各院(系、所)2009级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具体时间安排:

968 医科研究生

96 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能源学院,电气学院,力学系,交通学院

97 生命学院,电信系,光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控制系, 电子系,图像所,建规学院

98 土木学院,环境学院,水电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中文系,哲学系,历史所,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社会学系,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教科院,新闻学院,体育学部

99日至10 全校研究生查询核对结果

42009全体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HUB系统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交导师、院(系、所)审核同意后生效。请各院系老师、教务员、研究生配合做好此次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选课工作。

5①关于补选课程:高年级研究生补选课程和2009级研究生新生相同,进入HUB系统重新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时间:99日至10日)

②关于重修课程:高年级研究生重修课程直接进入HUB系统“重修课程”模块进行选课(时间:99日至10日)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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