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修改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6-02 点击量:

有关院(系、所):

现对各院(系、所)提交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初稿)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请“培养方案”起草执笔人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务必使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与科学学位培养方案有所区别,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2、为统一要求,“培养方案”须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5个部分。

3、对于校级公共课(外语、辩证法、数学),可根据各专业学位及工程领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1门、或2门、或3门。

4、“实践环节”是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色的重要环节,须写出本专业学位及工程领域实践环节的具体体现形式(如校内实验教学、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活动等),以及考核方式。

5、“学位论文”要根据本专业学位及工程领域的特点,明确提出对学位论文选题、论文形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6、修改稿请于610前将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李文祥(liwx@hust.edu.cn(还未交初稿的单位请按修改意见拟订方案后提交)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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