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第二次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20 点击量:

关于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

第二次申报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规划及《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工作

本次我校原则上只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可以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费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学费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推荐几位申请学费资助的同学。

二、时间安排

12009526前预申报此项目的同学登录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

2200962前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并报校领导审批(200963)。

4、整理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批准(200964)。

三、其他事项

网上填写结束后,请大家及时提交,研究生院经过审核通过后在大家表格的右上角会自动生成一个学号,右下角会自动生成一个条码,如果同学们发现右上角生成了学号,右下角生成了条码后,再进行打印。打印出来后再与以下资料(一式三份)一起交到研究生院311办公室。

本次交国家基金委的资料清单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尹老师准备,大家先交空白表格来)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籍证明(本科生到教务处开具,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直接开具)

5、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如不需要,可不附)

6、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8、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

9、成绩单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本次还是要交一式三份资料。每一小份用小夹子夹在左上角。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9519

附件下载: 学费资助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