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联发科技两岸交换学生及研究人员奖学金设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20 点击量:

关于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

联发科技两岸交换学生及研究人员奖学金设置的通知

                   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初

“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由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助成立。基金会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推展科技教育,资助学校科技知识发展为宗旨。

在高等教育方面,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鼓励与协助研究生深造博士学位,对于有志学生以资助方式鼓励其前往一流学府深造,另外,也资助教授、学生在国际学术论坛发表论文,推展科技教育。

为增进两岸之学术交流,鼓励优秀学生提早发掘与培养对学术研究之兴趣,并促进两岸未来学术精英之相互了解,特设置联发科技两岸交换学生及研究人员奖学金(MediaTek Fellowship)。

一、 面向对象

本奖学金奖助对象为两岸大学电子、电机、信息相关系所之硕士班研究生、博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员。

1. 台湾研究生/员限定来自下列五所学校之电子、电机、信息相关系所

台湾大学

清华大学

交通大学

中央大学

成功大学

2. 大陆研究生/员限定来自下列十所学校之电子、电机、信息相关系所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复旦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东南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两岸研究生/员交换以上述学校为限)

二、 奖学金名额

本奖学金名额,每年以15名为原则,每位得奖人最长可获十二个月之赞助。

三、 奖助经费项目

1. 机票费:按实际往返地点经济舱票价计算,其经费上限由本会另订之,但不包括内陆地区交通费及行李托运费。

2. 贴:硕士班研究生每月新台币二万元整;博士班研究生每月新台币三万元整;博士后研究员每月新台币五万五仟元整。不足一个月者,依其实际在学/研究期间给予补助。

3. 学杂费:检附当事人学杂费收据正本报支,学杂费认定有疑义时,由本会审核认定之。

四、 申请资格

符合奖学金面向对象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本奖学金:

1. 限台湾、大陆本地研究生/员(外籍生不得申请)

2. 未获其它奖助学金或公费待遇

五、 申请时间

1. 本奖学金之申请事宜于每年一月底由本会函送各校办理,由上述五所台湾学校代表向本会申请

2. 申请截止时间:每年五月底截止

六、 申请文件

申请本奖学金时,申请人需检附下列文件各一份,由上述五所台湾学校备函代表向本会提出申请:

1. 申请书

2. 大学()以上各年级之学业成绩单

3. 指导教授推荐函

4. 研究计划书(10页以内)

5. 荣誉事项、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或其它说明

6. 未在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或兼职(领薪)工作之切结书

七、 审核

由本会所组成之评审委员会决定得奖人名单。

八、 公告

1. 本会每年于网页公布得奖名单,并发函各校,由前述五所台湾学校通知得奖人获奖讯息。

2. 公告得奖时间:每年七月底公告。

九、 义务与限制

1. 得奖人所发表之论文应载明『本论文系接受联发科技奖学金赞助』(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MediaTek Fellowship)字样。

2. 得奖人应提供其发表之研究结果予本会,由本会汇编成册,并应参加本会所举办之论文发表会。

3. 得奖人应于本会公告得奖之一年内完成学校报到手续。

4. 得奖人获奖录取后,应该主动告知其学校及师长,将于交换期间停止原有之奖助学金或公费。

5. 得奖人于受奖期间内若有下列任一事由,经学校查报通知本会或经本会查核属实者,本会得立即停止给付奖学金:

(一) 兼领其它奖助学金、助教津贴、研究助理津贴或公费待

    遇;

(二) 在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或兼职(领薪)工作;

(三) 因休学、退学或其它理由而离校。

十、 法规

受奖助人在当地停留期间如有违反本要点或当地相关法规或从事与许可入境事由不符之活动者,本会得撤销或终止奖助,并依当地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 其它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二、 联系人:

电话+886-3-567-0766 分机25870 許小姐
传真+886-3-567-0511
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一路一號
E-mail
MTKF@mediatek.com

奖学金申请表格、切结书下载请登陆基金会网站(www.mediatek.com/RM/tw

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初订

录:台湾相关学校联系地址

单位

台湾大学

国际事务处

台湾清华大学

国际事务处

台湾交通大学

国际事务处

成功大学

国际事务处

中央大学

国际事务处

地址

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1

新竹市光复路

二段101

新竹市大学路

1001

台南市大学路

一号

桃园县中坜市五权里

2邻中大路300

邮编

106

300

300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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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33662007

03-5715131

03-5131252

06-2757575

03-4227151

附件下载: 申请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