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15 点击量:

研字[2009]4



各院(系、所):


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优秀博士 硕士 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093号),近期将开展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及湖北省组织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7912008831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3912007831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已参评过两次以上(含两次)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评。涉及国家机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推荐方法与评选步骤


1、院(系、所)根据附件1分配名额(已向近5年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提名论文的单位倾斜)进行初选。初选名单须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


2、研究生院审核初选结果,确定我校推荐名单。


3湖北省组织专家评选。由省政府学位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


4、公示与表彰。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然后确定获奖论文名单,并颁发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将有一部分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将作为硕士学位点定期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


院(系、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报送初选名单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5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联系人:陈瑞红 联系电话:87559617


电子邮箱:rhchen@mail.hust.edu.cn


各单位要尽早布置,精心组织好今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的初选、推荐等工作。同时,按要求整理并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论文和各类相关材料,使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各院(系、所)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说明


附件下载: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