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的有关要求,请于3月31日前将2009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登记备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办,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上报材料包括《校内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审批表》(附件一)、《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附件二)、《招生简章》、异地办班的还须附上《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附件三),各一式两份。
附件一 《 校内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审批表》
附件二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
附件三 《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
研究生院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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