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18 点击量:

各院(系、所)、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218日(邮件)“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凡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且申请学校为哈佛、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学费资助,我校名额为23人。

有意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的同学,请于220日前交“出国留学主申请表”时,附上自己的申请及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