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2月18日(邮件)“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凡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且申请学校为哈佛、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学费资助,我校名额为2-3人。
有意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的同学,请于2月20日前交“出国留学主申请表”时,附上自己的申请及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