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全国联考的成绩数据已发送至招生院(系、所),考生可向招生院(系、所)查询,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免费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今年起,学位中心不再下发考生个人的成绩单。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中,因违规被取消全国联考相关科目成绩者,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在
2009
年
1
月
12
日
之前向招生院(系、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招生院(系、所)核实汇总后,于
1
月
13
日
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标准数据库为“cjfh.dbf”)上传研究生院。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招生院(系、所)和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研究生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