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程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复试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16 点击量: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复试方案如下:

一、工程硕士

1、复试分数线

2008GCT总分

有学士学位

项目管理

254

其他领域

192

无学士学位

项目管理

254

其他领域

220

2、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2008年的资格审查与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考生方能参加录取。

32007年报考我校工程硕士GCT上线考生的报考条件审查,可按学位办[2007]36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或学位办[2008]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考生除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记录表》外,还需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4、上线考生的报考条件审查与第二阶段考试由招生院(系、所)负责,请招生院(系、所)务必于12月底前将试题、考生成绩与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5、招生院(系、所)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报考条件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7、其余事项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文执行。

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

1、复试分数线

GCT总分

专业基础课

高校教师

180

20

中职教师

176

20

2、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2008年的资格审查与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考生按所有科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限额内录取。

3上线考生的报考条件审查与第二阶段考试由招生院(系、所)负责,请招生院(系、所)务必于12月底前将考生成绩与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4、招生院(系、所)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报考条件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研究生院

2008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