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09年3月进行学位审核与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0 点击量:

各院(系、所):

应院系要求,研究生院经请示校领导,决定在20093月进行学位审核与授予工作。此次学位审核与授予只针对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各院(系、所)须于200935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0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