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22 点击量:

各院(系、所):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086号)的规定,自本学期开始,全日制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审批工作全部由院(系、所)负责;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院(系、所)负责组织,答辩审批环节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

望各院(系、所)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尽快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学位论文评阅方式,并做好学位论文定稿及答辩审批中各个环节的审查工作,做到从导师到院(系、所)主管负责人层层把关,切实把好本单位博士生培养质量关。

针对本次调整,研究生院已对相关的表格做了修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08922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略)

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略)

3.华中科技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略)

4.华中科技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略)

附件下载: 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