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正式提交博士生发表论文规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03 点击量:

通 知

各院(系、所):

《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084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主管校长批准,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此规定要求,按照附件的基本格式,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正式提交本单位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暂不考虑用其它形式成果(如获奖、专利、专著等)替代学术论文。

请各单位200879日前将本单位规定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0872

附件:各院(系、所)制订规定的基本格式

附件下载: 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