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施行办法》(校研【2005】60号)的规定,各院(系、所)应对已完成应结题的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经清理,2004—2006年有不少应结题项目已逾期尚未进行验收(见附件),请各单位尽快组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结题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完成人必须提交项目完成总结报告,并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口头报告;
2、参加验收的专家一般为3-5人;
3、院(系、所)组织验收,应提前一周将验收时间、地点书面告之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派人参与部分项目的验收工作。
4、2004—2006年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务必尽快安排结题验收,并于2007年12月30日前将验收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结题报告、教材及讲义的电子版发pyc@mail.hust.edu.cn。
5、特别提示:2007年教改项目原则上要求2008年9月30日前结题。
请各院(系、所)认真组织好应结题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其完成的教改研究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教改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今后院(系、所)及教师申报教改基金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验收表 2、2004-2006年研究生教改尚未验收项目清单
研究生院
200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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