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06】8号
关于做好2004级全日制硕士生
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硕士生导师、2004级硕士生:
根据我校硕士生培养学制改革的总体安排,2004级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2.5年,其正常毕业派遣时间为2007年3月底(2006年6月提前毕业者除外)。现就有关培养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1、各院、系(所)和导师应根据2004级硕士生学制为2.5年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保证2004级硕士生培养计划的完成,使其按时毕业。
2、2004级硕士生应根据学制及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努力完成课程学习、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按时参加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
2004级硕士生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可分两次进行。
1、在2006年11月中旬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完成答辩者,经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其学位申请,可报送12月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审核。
2、未能于上述时间前答辩的2004级硕士生,须在2007年2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各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须在2007年2月底前,完成对这部分硕士生的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并于2007年3月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学位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07年3月中旬增加一次学位审核会议,专门讨论这批硕士生的学位申请要求。
3、授予硕士学位的2004级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于2007年3月底前颁发。
三、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1、对于2007年3月毕业的2004级硕士生,可根据各院、系(所)的需要安排免试攻博选拔工作,免试推荐计划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2007年3月免试博士生报到注册,取得博士生学籍。
四、就业推荐与毕业派遣
1、2006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正式启动2004级硕士生就业工作。
2、根据教育部的工作安排, 2004级硕士生办理毕业离校派遣手续时间是2007年3月底。
五、资助与缴费
1、对2004级硕士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资助时限为1学期。获全额学业奖学金者,免缴1学期学费;获半额学业奖学金者,缴纳1学期半额学费,计2000元;未获学业奖学金者缴纳1学期全额学费,计4000元;2007年3月之后延迟毕业的硕士生,按延迟的学期计算,缴纳全额学费。2004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于2006年6月进行,“三助”岗位聘任于2006年9月进行。
2、2004级硕士生第三学年住宿费按学期缴纳。2007年3月正常毕业者,缴纳原1年住宿费的一半;延期毕业者,缴纳全年住宿费。
六、其它说明
1、相片采集:凡在2007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2004级硕士生,于2006年下半年集中进行相片采集,具体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2、上报毕业答辩审查表。2007年3月毕业的研究生,院、系(所)在上报学位评审材料的同时,上报毕业答辩审查表和2寸照片一张,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用于制作毕业证书。
2004级硕士生学制改革,是我校硕士生学制改革工作迈出的第一步,难度较大,困难较多,望各院、系(所),各位导师和广大硕士生,高度重视,根据学校关于学制改革的总体精神和本通知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化解矛盾,积极稳妥的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硕士研究生 培养工作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