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考试安排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的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系别、学号及姓名,准备发放试卷和试题。
“自然辩证法”:第12周周三(5月10日)下午:3:00 ~5:30
院系
考试地点
监考老师
备注
重修学生
C5-210
教学办1人
C5-213
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0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