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暨选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量: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暨选课)”的通知

各院系: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暨选课)” 工作即将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相关工作

请各院系研究生科认真检查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本院系相关培养方案是否完备,并及时为2020级研究生指定培养方案。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暨选课)

1、工作网址。研究生院主页左上角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以“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2020级新生点击“培养计划学生维护”选项进行操作;其他年级研究生修订个人培养计划,需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研究生科审核同意,并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退回后,方可修改。

3、重修或重考课程。重修或缓考的课程需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申请重修重考。重修重考的课程只有在实际开课的学期点选才有效。

4、系统开放时间。202091-911日。

三、个人培养计划审核

2020级全体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订(暨选课),并及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认可、院系审核后生效。

四、校级公共课程选修注意事项:

1、 外国语课程免修。

1)硕士生校级公共课《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英语统考70分以上(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以及直博生可免修,集体办理手续,不用个人提交申请。

2)博士生《英语论文写作》免修: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可免修,集体办理手续,不用个人提交申请。

3)免修外国语课程研究生务必将该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且学期选第一学期

2、 部分校级公共课程春秋两季开课。

硕士生公共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硕士第一外国语》以及《情报检索》春、秋两季开课。各院系具体安排情况参见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安排说明”,请务必严格执行。

3、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校级公共课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非全日制研究生校级公共课程安排在周六至周日,不允许交叉选课。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个人对已录入成绩的课程不能做任何修改。

2、研究生在完成制订(或修订)个人培养计划后,务必“提交”确认。

3、已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用参加《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的考试。研究生在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中不需将课程列入其中。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825